外地户籍儿童可享本地儿童同等医保待遇
5月26日,外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户籍就《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儿童儿童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在会上,可享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蒋成嘉表示,本地国家医保局积极落实《实施意见》中关于加力推进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政策要求,重点保障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待遇学龄前儿童等群体的外地参保权益,推动实现“在哪常住、户籍在哪参保、儿童儿童在哪享受待遇”的可享目标。目前,本地除个别城市外,医保全国范围内外地户籍的待遇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均可凭居住证在常住地办理参保。外地户籍学龄前儿童只需提供父母一方在常住地核发的外地有效证件,即可完成参保手续。
在办理流程方面,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严格遵循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不断优化经办服务方式,拓宽线上线下参保登记渠道。例如,居民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应用程序、全国政务服务小程序等线上途径提交参保材料;线下则可在学校、社区医保服务站或政务服务大厅就近办理。
在待遇保障上,外地户籍儿童凭居住证在常住地参保后,将享有与本地户籍参保儿童完全一致的医保待遇,覆盖普通门诊、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全部保障项目,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及药品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无差异。各级财政也会按照当地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真正实现参保无差别、待遇无区别,有效缓解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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